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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首信中财答疑精华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03 阅读次数:

1.标 题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涉及预计负债的调整等,属于时间性差异,请问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是不是只调整递延税款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不用调整应交税金?
作 者 ho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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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涉及预计负债的调整等,属于时间性差异,请问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是不是只调整递延税款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不用调整应交税金?

回复人:wlwl_1223 
当然,因为此时间性差异属于以前已交税,要在以后年度扣除的,所以要入“递延税款”

回复人:夏天冰 
调整“递延税款”,现在核算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调整年初数

2. 标 题 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
作 者 zhouyi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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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属于非调整事项,提出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属于调整事项是否正确。

回复人:liuchangjing
都是非调整事项

回复人:夏天冰   
现在都属于非调整事项

3. 标 题 关于课本P402页例4
作 者 fanxiaoxia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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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觉得课本P402页例4这题有问题,题目中税2003年汇算清缴日完成于2004年4月30日,那么发生在4月30日前的日后调整事项如无特别提示的(如业务(5)销售退回提示不用管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所以这笔分录不用调应交所得税)都应调所得税.

其中调整事项业务(1)和(3)不用调所得税,因为税法不认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及超比例计提的应收帐款坏帐准备,所以业务(1)和(3)不用调所得税.

但是业务(4)应调所得税,因为税法规定经济合同罚款及违约金的支付(不是行政性罚款)是可以税前列支的,所以我认为这里需调所得税.而上课时张老师没说这里,请和张老师说一下(他这里好象没说明白),因为张老师说这题很重要,我想把这题弄透!谢谢!

回复人:夏天冰 
业务(4)属于期后事项,在下年度的2月进行判决,报告年度截至12月31日该事项为或有事项,税法里没有或有事项或期后事项的概念,所以对所得税没有影响的

4. 标 题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P399例15-3
作 者 jlbsfsli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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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99例15-3的上说2004年的2月7日,法院一审判决,甲不再上诉,2004年2月15日完成了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我认为这个事件属于调整事件,并且应该调整所得税,为什么本题没有对所得税进行调整呢??????

回复人:faihoo   
是不是因为采用的应付税款法呢?

回复人:夏天冰  回复时间:2005-05-12 06:48:28  得分:2  删除 
题目已给定条件,税法时不予以确认的。
你应该仔细看看问题解答三

5. 标 题 04年实务2最后一道题。
作 者 as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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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关于此题的答案,有如下疑问,请帮忙解答一下:
1、对于开办费的调整:因为是01年的错误,所以应将01年少入费的费用800万进行调整。我觉得应该是:
(1)、调01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1年管理费用  8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800
借:递延税款     800*33%=26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1年所得税费用   264
(2)、调02年:
借:长期待摊费用   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2管理费用   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2年所得税费用   200*33%=6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因还未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但是答案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600
借:递延税款   19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8
把长期待摊费用合并调整,而且对所得税的影响全部记入了递延税款,但02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未完成,对于调整02年的所得税66为什么不入应交税金,要入递延税款?
2、对于02年无形资产列示错误的问题:
我认为应该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2年管理费用   40
   贷:无形资产     40
借:应交税金   40*33%=13.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2年所得税费用   13.2
但答案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
   贷:无形资产     40
借:递延税款   40*33%=13.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2
和上个问题一样,02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未完成,对于调整02年的所得税13.2为什么不入应交税金,要入递延税款?
3、如果题目要求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期末数和利润表,那么在作分录的是不是应该分年调整,就像我第一个问题那样,01年长期待摊少入800,先调整01年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1年管理费用  8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800
借:递延税款     800*33%=26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1年所得税费用   264
那么02年本年摊的200就是错的,再调:
借:长期待摊费用   2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2管理费用   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2年所得税费用   200*33%=6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因还未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这样,在调整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待摊费用时,就应该是调减期初800,期末数为0 ,这样做对吗?
在调整利润表的时候,只根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明细,来调整属于02年的费用,如我第2个问题,就应该调增02年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40,对于调整的01年及01年以前的费用,则只对02年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有影响,对吗?

回复人:夏天冰 
1、你要注意,01年、02年时单独进行调整,02年你调整200肯定不对。
2、无论是否摊销,02年对所得税是没有影响的,不用调整应交税金,税法也是分5年摊销
3、各年分开摊销

6. 标 题 困惑得不得了,紧急求助!!!
作 者 john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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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课本上关于日后事项及会计差错的调整时,有关所得税的调整讲得非常模糊,可在实际做题时却非常不知所以,我曾就此想了很久却始终不解:什么时候该调而又在什么时候不该调?调报告年度的还是调以前年度的?或者是调发生当年的?比如:
1.甲2002年7月收到"先征后返"而返还的2001年度的所得税420,而甲公司据此调整了2002年初留存收益.
此处甲是不是会计差错,有关调整分录正确的是什么?怎么调表?
2.甲对乙投资,错将已宣告现金股利20计入投资收益,甲乙所得税率相同.此处正确的调整分录是什么,所得税调不调?
3.或有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确认时,调不调所得税?怎么调?

求助老师,对待此类题有无一般性原则?

回复人:JIANGYONGLI 
看财务报告是不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完毕,未完,则调。完了,是时间性差异。

回复人:夏天冰 
1、收回的所得税应冲减当期的所得税,不应该调整
2、如果在当年,不用调整,不用调整所得税
3、或有损失,税务是不确认的,不用调整所得税
你还得多看看教材

7. 标 题 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作 者 wlwl_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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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补提坏帐准备在应付税款下分纳税申报前和申报后两种情况怎么调?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呢?

回复人:LYFY0520  回复时间:2005-05-09 15:35:00  得分:20  删除 
我是这样理解的,坏帐准备是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不影响所得税,如书402页例15-4(3)不调税,但题中有税务部门批准坏帐准备可以按一定比例扣除,如书395页例15-2,则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调税,在汇算清缴后的不调报告年度(假如是2000年)税,调本年度(2001年)的税。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则进入递延税款。建议你再听听强化班第十七讲以及书392页-394页

回复人:wlwl_1223
明白,谢谢您的回答,祝你考试成功!

8. 标 题 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问题
作 者 LYFY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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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调整应交所得税时,什么时候要调?什么时候不要调?如销售退回是肯定要调减所得税的,那资产减值呢?什么时候该调?如书上402页例15(3)怎么不调?还有其它什么事项要调税?谢谢!

回复人:夏天冰   
你补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利润--然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对所得税没有影响,你可以试试看看
一般情况下只要涉及损益的都可能对所得税有影响

回复人:LYFY0520 
老师:您的意思是涉及减值准备是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不影响所得税?那八项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是不是也是同理?

回复人:夏天冰  回复时间:2005-04-14 23:17:22  得分:0  删除 
可以这么理解,对应交所得税时没有影响的。
与累计折旧不一样

9. 标 题 急问
作 者 fanxiaoxia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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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04年中级实务一考试真题综合题第二题第4笔分录:2002.5.20日发现2001年未计费用 
     借: 投资收益                           16.7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16.75
我的问题是:题中并没给明确的股东大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日,也许2002.5.20日已经报出2001年的财务报告,这样的话这16.75万还能进“投资收益”吗?是不是应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知我的这种看法对不对,请指教!

回复人:夏天冰  回复时间:2005-03-06 16:57:13  得分:0  删除 
可否将题目粘贴上来,不过我认为你再仔细看看题目,你的疑义应该不存在。

回复人:fanxiaoxia1314 
2、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1年至2003年投资业务有关的资料如下:
(1)2001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100万元,购入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股票,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5%,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重大影响。不考虑相关费用。
2001年1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4200万元。
(2)2001年5月2日,乙公司宣告发放2000年度的现金股利600万元,并于2001年5月26日实际发放。
(3)2001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800万元。
(4)2002年5月10日,乙公司发现2001年漏记了本应计入当年损益的费用100万元(具有重大影响),其累计影响净利润的数额为67万元。
(5)2002年度,乙公司发生净亏损1900万元。
(6)2002年12月31日,因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5000万元。
(7)2003年5月,乙公司获得债权人豁免其债务并进行会计处理后,增加资本公积1000万元。
(8)2003年9月3日,甲公司与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定协议,将其所持有乙公司的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如下:①股权转让协议在经甲公司和丙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6000万元,协议生效日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90%,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10%。
2003年10月31日,甲公司和丙公司分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当日,甲公司受到丙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90%。截止2003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9)2003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中1月至10月份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假定:①甲公司对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②甲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比例均为10%;③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乙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要求:编制甲公司2001年至2003年投资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答案如下(+15分)
(1)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6100
贷:银行存款 6100 (+1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50 (6100-24200×25%=5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50(+1分)
(2)借:应收股利 150 (600×25%=15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150 (+1分)
借:银行存款 150
贷:应收股利 150 (+1分)
(3)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950 (3800×25%=950)
贷:投资收益 950(+1分)
借:投资收益 5 (50÷10=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5 (+1分)
(4)借:投资收益 16.75 (67×25%=16.7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16.75 (+1分)
(5)借:投资收益 475 (1900×25%=47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475 (+1分)
借:投资收益 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5 (+1分)
(6)减值准备=5000-【(6100-50-150)+(950-16.75-475)+(50-5-5)】=1398.25
借:投资收益 1398.25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398.25 (+2分)
(7)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250
贷:资本公积 250 (+1分)
(8)借:银行存款 5400 (6000×90%=5400)
贷:预收账款 5400 (+1分)
(9)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250 (1000×25%=250)
贷:投资收益 250 (+1分)
借:投资收益 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5 (+1分)

回复人:夏天冰   
题目中的提示---乙公司发现2001年漏记了本应计入当年损益的费用100万元(具有重大影响)
题目没有提示--(67×25%=16.75)--有重大影响,你就不用考虑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10. 标 题 关于日后事项
作 者 ye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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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某企业的当年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在次年的4月30日,在次年的3月10日董事会确定提请的利润分配方案。如果次年的5月10日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了部分的改动,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于次年的5月15日实施。
问日后事项涵盖的日期截止到次年的几月几日。如果是4月30日的话,那经股东大会审议后作了部分改动的利润分配方案作为日后的调整事项吗。如不是的话,那是不是要调整次年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还是年末数,次年的利润表的上年数还是本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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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老师:夏天冰 的回复:
日后事项涵盖的日期截止到次年的4月30日,
不作为调整事项,调整次年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次年的利润表的上年数。 

11. 标 题 急!!!
作 者 wlwl_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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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您讲一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例如补提坏帐准备)在债务法下的处理(分已申报年度所得税和未申报年度所得税两种情况),书上没有例子,可辅导书上有很多,有些东西看不明白,谢了!!

回复人:夏天冰  回复时间:2005-04-19 00:31:53  得分:20  删除 
请看看下列文件
财会〔2004〕3 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运用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

最近,我们陆续收到一些企业的来信来函,询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在实务中的理解和运用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发行费用,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在股票发行没有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支付上述余额的情况下,能否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发行费用,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如股票溢价发行的,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抵扣;股票发行没有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应将不足支付的发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问题解答发布以前发生的已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尚未摊销完毕的股票发行费用,可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摊销完毕为止;自本问题解答发布以后新发生的股票发行费用,再按本问题解答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分别借方或贷方进行摊销或者计入资本公积的,因追加投资产生新的股权投资差额(包括借方或贷方差额,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小,可并入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
(二)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超过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尚未摊销完毕的该项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三)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1.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03]10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后,且产生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资本公积的,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足冲减的借方差额部分,再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大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
2.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且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
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前未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自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后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及追加投资的情况,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问: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因该项股权投资发生减值而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及以后期间因该项股权投资价值恢复而转回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期末检查各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等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应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或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企业投资时按照规定将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的,其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照财会[2003]10号文件的规定,将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已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方的,在计提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应首先冲减原投资时已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指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形成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不包括投资后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增加的资本公积,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形成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下同)。
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大于原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应按投资时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与上述自资本公积科目转出的金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小于或等于原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应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二)企业投资时按照规定将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其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对于原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期摊销计入损益的,如果期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首先转销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企业应按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转销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后,再按长期股权投资新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确定应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应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三)企业投资时按照规定将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其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在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小于或等于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应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大于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应按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大于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的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四)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如果前期计提减值准备时冲减了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于以后期间得以恢复,在转回已计提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应首先转回原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损益的部分,差额部分再恢复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恢复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金额以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金额为限。企业应按当期转回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原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损益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如果企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价值直至处置时尚未完全恢复,应将处置收入先恢复原提取减值准备时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金额。企业应按处置过程中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处置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的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应恢复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金额(指原计提减值准备时冲减的至该项投资处置时尚未恢复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上述借贷方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与所处置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已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的余额,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前未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自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后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四、问:企业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如果在以后期间其价值得以恢复,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对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转回。
企业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当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而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企业对于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前已经转回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其会计处理与本问题解答的规定不一致的,应进行追溯调整。
五、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合理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时,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而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报经批准后改按新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对于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其会计处理与本问题解答的规定不一致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后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再按本问题解答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问:企业以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4号)中,对企业以应收债权进行贴现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根据企业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对应收债权贴现的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后,以取得的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贴现,如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类协议从实质上看,与所贴现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仍由申请贴现的企业承担,属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申请贴现的企业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以应收债权取得质押借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银行贷款本金,贷记“短期借款”等科目。
由于上述与用于贴现的应收债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实质性转移,不应冲减用于贴现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申请贴现的企业应根据债务单位的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计提与用于贴现的应收债权相关的坏账准备。对于发生的与用于贴现的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坏账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二)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有任何偿还责任时,应视同应收债权的出售,按财会[2003]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企业以应收票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应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对于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前,对应收债权贴现的会计处理与本问题解答的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问题解答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溯调整。
七、问:烟草商业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烟草商业税后利润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烟草商业税后利润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3]23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烟草商业企业在按净利润的15%计算缴纳烟草商业税后利润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烟草商业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增设“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和“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滞纳金”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烟草商业企业应交或预交的烟草商业税后利润及不按期交纳烟草商业利润应支付的滞纳金;在“利润分配”科目下增设“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明细科目,核算烟草商业企业按规定应交的烟草商业税后利润。
(二)烟草商业企业在按季度预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时,应按确定的预交金额,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烟草商业企业不按期交纳烟草商业税后利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收的滞纳金时,应按应交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滞纳金”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滞纳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烟草商业企业在年终对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将按净利润的15%计算的应交烟草商业利润金额,借记“利润分配——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科目。
烟草商业企业在按实际汇算清缴时确定的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金额与预交金额的差额补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收到多交而退回的烟草商业税后利润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烟草商业税后利润”科目。
八、问: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
答: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应当将其作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在会计核算时,应在确认负债的同时,确认当期损失。
按照会计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与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的差异,作为时间性差异;按照会计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和按税法规定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的差异,作为永久性差异。
(一)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损失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与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企业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计算的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各项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金额,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下同)。
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应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当期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金额后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应按当期应交的所得税与确认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差额,借记“所得税”科目,按当期税法规定允许在实际发生时扣除的损失金额所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和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借记“递延税款”科目。按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计算的利润总额加上当期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金额确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在时间性差异产生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情况下,如在以后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一般为3年)有确凿证据表明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扣的,才能确认为递延税款的借方,否则,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
(二)已计提的预计负债转回时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
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其后因原产生损失的各种因素消除等而转回,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计入转回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因计提预计负债而计入损益的损失金额,如果在前期纳税申报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原计提的损失允许企业在转回当期进行纳税调整,即转回原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不计入转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应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当期因转回预计负债而计入损益的金额确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和当期因转回预计负债而计入损益部分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合计,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因转回预计负债而计入损益的金额确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当期因转回预计负债而计入损益部分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三)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实际发生损失时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
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其后实际发生损失的,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应将实际发生的损失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不足冲减的部分或已计提预计负债大于实际发生损失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所实际发生的损失,应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应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实际发生的损失,加上已计提的预计负债不足以冲减实际发生的损失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与当期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实际发生的损失,加上已计提的预计负债不足以冲减实际发生的损失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当期转回的递延税款金额,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大于实际发生的损失部分转回计入当期损益的,比照上述(二)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问: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在会计报表上列示?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应当设置“出租开发产品”科目,并在“出租开发产品”科目下设置“出租产品”和“出租产品摊销”二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经营的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以及出租产品摊销的价值。
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的土地和房屋,应于签订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出租开发产品所取得的租赁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期摊销出租产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发生的出租开发产品的维修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企业改变出租产品用途,将其作为商品对外销售,应于销售实现时,按售价,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出租产品累计摊销额,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按出租产品原价,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企业如已对出租开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期末,对于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内列示;对于以出租为目的的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列示。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租房地产的成本、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本问题解答发布之前对外出租的自行开发房地产,未按照本规定原则进行处理的,应进行追溯调整。
十、问: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时,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
煤炭企业于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有关安全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十一、问:本问题解答中的相关规定是否适用于金融企业?
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金融类企业,涉及本问题解答中规定的相关业务时,应按本问题解答的规定执行。
主题词:会议  制度  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300份        2004年7月1日印发

12. 标 题 SOS!请张老师回答下面的重要问题!
作 者 grace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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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所得税调整问题
1、在会计差错更正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如果用的是应付税款法,应不应该调应交税金科目?比如2002年五、1题,有的答案调了应交税金有的不调到底应不应该调?
再比如,教材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都调了应交税金,(包括与考题中一样的资产减损、销货退回、已确定支付的赔偿等情况)但教材中的前提是用的哪种所得税处理方法?说的不明显是纳税影响会计法吗?

2、在会计差错更正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如果用的是纳税影响会计法,什么情况下调“应交税金”,什么情况下调“递延税款”,该如何把握?

3、您在串讲中说,在会计政策变更中,不会对应交税金进行调整,只可能影响递延税款,那如果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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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老师:夏天冰 的回复:
考会计时,在题目中会有提示对税金如何考虑,因为考试当年有的学生对税法不一定很清楚,但一些基本的知识要知道。

回复人:shyf24   
反向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1、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应交税金的问题,因为是会计政策在变,而不是税收政策在变.会计政策变更了,如果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同时调整事项涉及到时间性差异的调整,才会考虑递延税款和所得税的调整.那么应付税款法一般是不涉及递延税款的。
只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内资企业接受捐赠,不论是哪种所得税核算方法,对白来的一块捐赠都要确认“递延税款”,待出售或清算时转入“应交税金”,这样做是源于税法的有关规定。
2、什么情况下调“应交税金”?
答:只有当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一致时,才考虑调“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说白点,就是会计调整损益了,只有税法认账才调应交税金;税法不认账的时候,如果有时间性差异,并且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就调“递延税款”,如果是应付税款法就不调。
3、2002年考题应该只有那笔销货退回调“应交税金”。题目中说明了“应付税款法”核算,不存在对时差调整“递延税款”。第五笔经济业务销售退回,因为税法有规定承认销售退回冲减应交增值税,所以才走出“应交税金”

回复人:shyf24    
补充“1”: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从被投资方分回净利,如果投资方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的所得税税率,不论对是所得税采用哪种核算方法,都涉及补税。
不同的是:
1、权益法+纳税影响法: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时,因为会计确认收益,税法不认,走出“递延税款”;分回净利时,税法才确认收益,从“递延税款”转入“应交所得税”。
2、权益法+应付税款法:不涉及“递延税款”;分回净利时走“应交所得税”
3、成本法+纳税影响法/应付税款法: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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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档标题:2005年首信中财答疑精华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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