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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问题与解答
1.【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2.【设备修理用零备件为什么可以抵扣进项税】
3.【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的抵扣问题】
4.【非应税劳务被征收增值税,该非应税劳务的耗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5.【非应税项目的理解】
【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1.应纳资源税的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是17%还是13%?
【解答】除原油按17%,其他的矿产品按13%。请参考下面的文件:
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994年4月27日(1994)财税字第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就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一)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人工开采的供提取铁、锰、铬金属的原矿和经过选矿工序生产的矿砂、矿粉。
将原矿或选矿后的矿砂、矿粉经煅烧或焙烧生产的人造富矿(包括烧结矿、球团矿),也属“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
(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人工采选的供提取铁、锰、铬金属以外的其他金属矿的天然矿石、矿砂、矿粉,不包括经冶炼或化学方法生产的有色金属化合物。
三、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
(一)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从天然矿床中采选的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的矿石、矿砂、矿粉。不包括经煅烧、焙烧和加工的产品。
未经加工的建筑用天然材料,也属“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
(二)煤炭,是指直接从地下开采出来的原煤和经洗选、清选工序生产的洗煤、选煤。
在开采、洗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落地煤、石煤、手拣煤、风化煤、煤泥等,也属“煤炭”的征收范围。
四、原油、人选原油、井矿盐仍按17%的税率征税。
在2007年9月1日起,盐的税率调整为13%。请参考下面的文件:
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7〕101号
为公平税负,缓解制盐企业的经营困难,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盐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9月1日起,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
二、本通知所称盐,是指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设备修理用零备件为什么可以抵扣进项税】
2. 购进生产设备修理用零备件为什么可以抵扣进项税?常见的哪些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
【解答】企业购进生产设备修理用零备件是作为流动资产来管理的,可以抵扣。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023号)规定: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1、外购原材料
(1)原料及主要材料:指经过加工后能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和材料。
(2)辅助材料:指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有助于产品形成或便于生产进行,但不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材料,包括:
a.被劳动工具所消耗的辅助材料。如维护机器设备用的润滑油和防锈剂等。
b.加入产品实体和主要材料相结合,或使主要材料发生变化或使产品具有某种性能的辅助材料。如油漆、染料等。
c.为创造正常劳动条件而消耗的辅助材料。如工作地点清洁用的各种用具及管理、维护用的各种材料等。
(3)外购半成品(外购件):指从外部购进需要本企业进一步加工或装配的已加工的半成品(外购件)。
(4)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指为修理本企业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各种备件。
(5)包装材料:如纸张、麻绳、铁丝、铁皮等。
(6)外购燃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耗用的各种液体、固体、气体燃料。包括:生产过程中用的燃料;动力用燃料;为创造正常劳动条件用的燃料;为生产经营提供运输服务所耗用的燃料。
2、外购低值易耗品
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包括:
(1)一般工具。如刀具、量具、夹具等。
(2)专用工具。如专用模型等。
(3)替换设备:如各种型号的模具等。
(4)管理用具。如办公用具等。
(5)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各种防护用品等。
(6)生产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3、外购动力。指纳税人为进行生产耗用的电力、蒸汽等各种动力。包括为进行生产耗用的外购的水。
4、外购包装物指包装本企业对外销售产品的各种包装容器。
5、委托加工费指为生产应税产品委托外单位加工所支付的加工费。
【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的抵扣问题】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能否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60号)中有关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规定,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解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非应税劳务被征收增值税,该非应税劳务的耗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4.在增值税的混合销售中曾提到:生产性企业混合销售货物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且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条例规定的,在计算该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请举例说明一下?
【解答】例如某生产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该混合销售中非应税劳务(运输劳务)的销售额(运输费)要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如运输货物的车辆耗用的汽油,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非应税项目的理解】
5.某公司最近购进一批沥青,一部分用于铺设路面,另一部分用于房屋修缮,防止屋顶漏水。请问税金可否抵扣?另外,房屋内电线或电话线走线用电线盒和管子,税金能否抵扣?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该公司购进沥青及电线等,均属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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