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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通学校CPA《税法》辅导讲义(九)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11 阅读次数:
第三章 消费税法【历年考题评析】2000年,单1分,多1分,判2分,计2分,综1分,共7分2001年,单1分,多1分,判1分,计2分,综2分,共7分2002年,单1分, 判1分,计2分,综1分,共5分2003年,单1分,多1分,判2分,计2分, 共6分2004年,单1分,多2分,判1分, 综2分,共6分本章也是历年考核的重点,一般为6分左右。从考试题型看,客观题中,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原则上各1题,考分在3分左右;主观题中,其可能出现的题型是:(1)单纯消费税的计算题;(2)消费税与增值税相结合进行考核,尤其是进口环节卷烟如何计征消费税,与增值税结合在一起考核;(3)消费税与营业税相结合进行考核,比如饮食服务业(啤酒屋、啤酒坊)自酿啤酒如何计征消费税,与营业税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需注意的是,计算题、综合题单纯考核的可能性很小,往往与其他税种结合加以考核,如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关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重点与难点】1、税目。2、应纳税额的计算。3、生产企业、外贸企业进口(尤其是进口卷烟)、出口应税消费税的税收政策。【同步练习题】纳税义务人【例1】现行消费税纳税人概念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在我国境内。A.起运地 B.最终销售地 C.支付地 D.企业所在地税目、税率【例1】现行消费税涉及的纳税环节包括( )。A.生产环节 B.委托加工环节 C.进口环节 D.零售环节 E.批发环节【例2】按照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 )。A.啤酒 B.珠宝玉石 C.金银首饰 D.钻石 E.钻石饰品【例3】下列对有关消费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征税项目具有普遍性B.征税环节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多次征收C.征收方法多样性,采用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D.消费税具有转嫁性【例4】按现行消费税规定,下列情况中,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45%征税的有( )。A.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自产自用卷烟B.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委托加工卷烟C.手工卷烟 D.白包卷烟 E.残次卷烟 F.进口卷烟【例5】某酒厂生产的下列白酒,属于按粮食白酒税率(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有( )。A.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B.用粮食、薯类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C.用薯类为原料生产的白酒D.用糠麸为原料生产的白酒【例6】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护肤护发品”税目征税范围的是( )。 A.眉笔 B.面油 C.香皂 D.爽身粉【例7】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进口雪茄烟 B.饭店自酿啤酒C.痱子粉 D.体育用鞭炮引线E.石脑油 F.卡车G.子午线轮胎 H.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例8】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小汽车”税目征税范围的是( )。A.挖土机 B.抢修车 C.急救车 D.桑塔纳轿车 E. 22座以下的旅行车【例9】下列消费税项目中,属于从量征收和从价征收复合征税范围的是( )。A.卷烟 B.雪茄烟 C.薯类白酒 D.汽酒 E.啤酒 F.汽油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一)单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二)单纯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三)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征税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注1:销售额的确定;注2:销售数量的确定;注3:税率: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复习题【例1】按现行消费税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计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C.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不必核定计税数量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E.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受托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例2】现行消费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指()。A.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B.含消费税且含增值税的销售额C.不含消费税而含增值税的销售额D.不含消费税也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例3】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计税依据是( )。(单选题)A.销售额 B.销售数量 C.生产产量 D.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二、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一)一般销售行为1、销售额的确定2、举例:【例1】某烟厂(地处市区)2004年9月份销售卷烟100标准箱(每标准箱50000支),每条(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每标准条80元(不含税)。则: (1)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元; (2)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元; (3)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 )元; (4)该烟厂9月份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元。参考答案:1标准箱=250标准条100标准箱=25000标准条应纳消费税=100×150+80×25000×45%=915000(元)应纳增值税= 80×25000×17%=340000(元)应纳城建税=(915000+340000)×7%=87850(元)应纳教育费附加=(915000+340000)×3%×50% =18825(元)【例2-1】某卷烟生产企业2004年9月份销售卷烟100标准条,每标准条售价70元(不含税),该卷烟市场每标准条零售价格为97.2元(含税价)。则:(1)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消费税为( )元;(2)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增值税为( )元。参考答案:定额税=0.4×150=60(元) 比例税=97.2/(1+35%) ×45%×100=3240(元)应纳消费税=定额税+比例税=3240+60=3300(元)应纳增值税=70×100 ×17%=1190(元)【例2-2】接【例2-1】,如果将每标准条售价70元改为80元。则:(1)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消费税为(3660)元;(2)该卷烟厂9月份应纳增值税为( )元。【例3】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销售气缸容量2200毫升的小汽车100辆,出厂价为每辆23.4万元(含税价),外加有关手续费2.34万元,如果符合欧Ⅱ标准。则:(1)应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2)应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例4】某橡胶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汽车轮胎取得货款,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以成本价转给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成本价60万元,门市部当月全部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74.88万元。已知汽车轮胎适用消费税税率10%。则:(1)应纳消费税( )万元;(2)应纳增值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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