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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会计考试经典答疑精华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18 阅读次数:

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内容
 
①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
②前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
③本期预收的商品款和劳务款等
④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⑤本期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从本项目中扣除)

计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本期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不扣除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由于收到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金额-本期发生的现金折扣-本期发生的票据贴现利息(不附追索权)+收到的带息票据的利息±其他特殊调整业务。
⑵收到的税费返还
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减免增值税退税、出口退税、减免消费税退税、减免营业税退税、减免所得税退税和收到的教育费附加返还等。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填列。
⑶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包括企业收到的罚款收入、属于流动资产的现金赔款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和押金收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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