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票据法律制度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综合题的两个结合
《票据法》与《合同法》的结合(2002年、2003年、2005年综合题)
《票据法》与《支付结算》的结合(2001年、2004年综合题)
2008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2-2008年教材基本未进行重大调整
第一节 票据法概述
一、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
(P442)
独立性
真实性
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
1、独立性
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而失效,并不影响票据基础关系的效力
【例题1】票据关系形成后,票据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或有效,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2006年)
【答案】√
【例题2】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向乙背书转让3万元的汇票作为价款。后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如果在乙履行合同前,甲、乙协议解除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请求乙返还汇票
B、请求乙返还3万元价款
C、请求丙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汇票上的款项
【答案】B
2、真实性
即使票据当事人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只要该票据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
3、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P443)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二、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一)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
(P444)
实质有效条件
形式有效条件(重点)
1、实质有效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签章者不因此而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签章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主张任何票据债权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者无缺陷
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票据行为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如记载的内容要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买卖合同)是否合法,与此无关
2、形式有效条件(P446)
(1)签章(P446)
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个人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签章的具体规定
(1)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6)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例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上的签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3年)
A、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
B、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加盖章
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D、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
【答案】C
【司法解释1】(P447)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例题】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2001年)
【答案】√
【司法解释2】(P447)
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0
【例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2年)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答案】ABCD
(2)记载事项(P448)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的,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票据无效
《司法解释》(P448)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如记载错误,只能由出票人重新签发票据,而不能在票据上进行更改
如果付款人对更改“金额、出票日期或者收款人名称”的票据付款的,由付款人承担责任
【例题1】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在填写票据时,下列选项中,应当遵守的有( )。(2001年)
A、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并一致
B、收款人名称必须清楚并不得更改
C、签章应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D、标明签发票据的原因
【答案】ABC
【例题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金额不一致的票据
D、更改金额的票据
【答案】ABCD
(二)票据行为的代理(P448)
1、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票据当事人必须有委托代理的意思表示
(2)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在票据上签章
(3)代理人应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
2、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3、越权代理
票据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例题1】甲并未取得乙的票据代理授权,却以代理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甲承担票据责任。( )
【答案】√
【例题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代理中,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则( )。
A、票据代理无效
B、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C、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由被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D、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由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BD
三、票据权利(P449)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第一次权利)而先行使追索权(第二次权利)遭到拒绝而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票据权利的取得(P450)
1、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的票据
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
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者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者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者丧失
票据抗辩的限制(P456)
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2、 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
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只要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依法举证,表现其合法取得票据的方式,证明其票据权利,就能享有票据权利(P465)
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P450)
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P450)
【例题1】甲以背书方式将票据赠与乙,乙可以取得优于甲的票据权利。( )
【答案】×
【例题2】甲偷盗所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银行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应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应拒绝支付
【答案】D
【例题3】下列有关票据行为有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B、持票人明知转让者转让的是盗窃的票据,仍受让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C、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不合法,则票据行为也不合法
D、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未加盖规定的汇票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则签章人应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BD
(二)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P451)
1、持票人对票据(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商业汇票)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
免费注册中华会计网校,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