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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7.11精选练习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10 阅读次数: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是( )。
A.特定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B.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C.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外,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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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档标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7.11精选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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