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合同法(总则)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三个结合
《合同法》总则与分则的结合(2001年、2002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合同法》与代理的结合(2001年)
《合同法》与《票据法》的结合(2002年、2003年)
2008教材的主要变化
将第五节的“抵押、质押、留置”的全部内容删掉,转移到第二章《物权法》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了解)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程序
实际履行原则
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P310)
1、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格式条款(P310)
如果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例题】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006年)
【答案】√
二、合同的订立程序(P310)
(一)要约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P311)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1】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3年)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例题2】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商品房的司法解释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并对商品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要约的生效(P311)
要约(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达到时间(2003年判断题)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
【例题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人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2003年)
【答案】√
【例题2】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答案】B
【例题3】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2007年)
A、2007年4月30日 B、2007年5月3日
C、2007年5月8日 D、2007年5月9日
【答案】B
3、要约的撤回(P311)
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4、要约的撤销(P311)
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但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例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
【答案】BCD
【例题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是(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答案】ACD
5、要约的失效(P311)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例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BCD
(二)承诺
1、承诺期限的起算(P312)
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例题】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期为( )。
A、5月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答案】B
2、承诺的迟延与迟到(P312)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3、承诺内容(P312)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例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
三、实际履行原则(P312)
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000年、2001年综合题)
【例题1】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答案】C
【例题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0日到达甲
【答案】BC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一、合同的生效(P313)
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例题】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月14日 B、2月28日 C、3月13日 D、3月25日
【答案】B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P314)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1)效力待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2)直接有效
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例题】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7年)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
辅助讲解:
为了帮助您的理解请您详细阅读下面的内容:
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的区分: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而无权代理是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例如,甲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出卖乙的物品给丙,如果甲是以乙的名义出卖的,构成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甲是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的,则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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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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