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my friends! welcome to 52CPA.com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gdcode
点击免费注册
中华会计网校2008会计考试课程全面免费试听中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CPA经济法文章内容阅读
静心读书,报效祖国!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5.7精选 练习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6 阅读次数:
单项选择题
◎甲租用乙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后甲将该电脑转让给丙,丙知道该笔记本电脑为乙的财产,但仍然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受让了该电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追回该电脑
B.丙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乙无权追回该电脑
D.该转让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则。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即: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符合法定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丙为恶意的受让人,且价格并非合理,因此乙有权追回该电脑。
免费注册中华会计网校,最后一天!
本篇文档标题: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5.7精选 练习题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给我们留言 - 关于站点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隐私 - 免责声明 - 合作伙伴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会计考试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8 www.52cpa.com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会计考试网是免费的个人网站,所有资料仅供学习者免费参考试用。如资料损害了您的权益,请与站长联系。